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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福建工程学院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实施办法(暂行)-闽工院综【2020】2号

发布时间:2020-01-10浏览次数:200

福建工程学院文件

 

 

闽工院综〔20202

 


    

关于印发《福建工程学院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

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福建工程学院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实施办法(暂行)》已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工程学院

                                                  202019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和看望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文艺界社科界委员时的重要讲话,深入推进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教育部 财政部联合下发的《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12020年)》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以下简称“繁荣办法”)。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进学校实现“三大目标”为方向,以加强哲学社会科学队伍建设为核心,以创新科研体制机制为抓手,巩固和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全面提升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二、战略目标

抓国家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战略机遇,遵循哲学社会科的发展规律,通过3~5年努力,使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方向更加凝练,优势更加突出,特色更加鲜明,平台更加坚实;形成结合理、素质优良、具有区域竞争力的高水平学术队伍;教学质量明显提高,文化育人功能进一步加强;学术原创能力显著增强,决策咨询影响力明显提升;适应文化建设新要求、推进文化传承创新的作用更加凸显;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的领域不断拓展,国际文化对话与传播能力进一步增强。

2025年,力争使学校成为福建省前列的文化传承与知识创新高地、福建省核心智库和提供社会服务、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重要阵地。

三、重点任务

准主流方向和高标准定位,在学校“十四•五”规划总体布局中,进一步汇聚资源,培育与彰显哲学社会科学特色,着力推进“马克思主义引领工程”、“学科培育与发展计划”等八大建设任务。

(一)马克思主义引领工程计划

加强马克思主义学科体系建设,提升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水平,形成马克思主义大学科布局。以建设福建省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为契机,统筹并加强全校马克思主义思想研究力量,重点推进21世纪马克思主义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丰富和充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形成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的品牌和影响力。

(二)学科培育与发展计划

1.通过学科发展规划、项目带动、优秀人才引进和培育等措施推进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重点建设的有序发展,争取在一级学科硕士点和学科方向硕士点建设上有较大突破。

2.按照分层建设、重点突破、全面提升的原则,对马克思主义理论、设计学、法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程管理、外国语言文学、中国语言文学、应用经济学、新闻传播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传统优势学科和特色明显学科按照社会急需、长远发展有价值的原则划分优先和重点发展的对象,形成优势突出、特色明显、结构合理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格局。

(三)人才队伍建设计划

1.施“一事一议”人才团队引进与培育计划。依托福建省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和我校人才引进计划,拓宽引进渠道,面向海内外公开遴选和招聘能带领本学科跟踪国际科学前沿并取得标志性成果的学科带头人及其团队,培养与引进闽江学者。

2.加大高端人才的培育力度。加强对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获得者、福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和闽江学者等各类高端人才的培育,形成一支有规模、高层次的学科带头人队伍。

3.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进行重点培养和跟踪支持,使其尽快成长为重要的学术骨干。继续实施青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国内访学和博士后研修项目,不断提高教师中具有海外留学和国内外访学研修经历的比例。积极遴选优秀教师参加全省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学习。

(四)重点科研平台建设计划

1.着力建设省部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加强培育校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支持聘请国内外知名老教授推动基地凝练研究方向、凸显学术特色、打造学术团队,力争地方文献汇编基地、乡贤文化基地和古琴美育基地等打造成福建省人文社会科学优秀重点研究基地,争取培育新的省部级人文社科基地。

2.强对重大基础理论研究平台的支持。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的需要,注重基础理论研究的时代性、针对性、创新性,坚持服务国家目标与鼓励自由探索相结合,鼓励重大基础理论研究团队潜心钻研、自主创新,实现基础理论研究能力和水平的全面提升。

(五)科学研究水平提升计划

1.眼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重点加强前瞻性、战略性、综合性研究,努力产出标志性学术创新成果。发表、出版一批具有学术原创性、在国内具有影响的学术论文、论著;进一步提高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福建省社科基金等项目的研究水平,整合力量在重大和重点项目上有新的进展;力争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获奖(人文社会科学)取得新的突破,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获奖进一步提升。

2.深化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研究,重点支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研究,重点支持关系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全局和学科创新发展的基础研究,重点支持对传承中华文化、弘扬民族精神有重大作用的基础研究,支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研究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论体系和制度研究,在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探索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

3.着眼党和国家的战略需求,聚焦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鼓励学术团队立足实践,开展应用对策研究;推进学校与行业主管厅局、地方政府、省内重点行业企业、校友企业等合作建设咨询型智库,推出系列发展报告和政策建议,以扎实有力的研究成果服务政府决策。

4.鼓励教师申报《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教育部《高校社科文库》等出版资助项目;鼓励教师向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要报》、教育部《成果摘报》及《专家建议》、福建省社科基金《成果要报》等报送成果。对申报成功的科研成果,在成果等级认定、奖励和资助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实行对省部级社科奖等重要奖项的配套奖励。

5.一步完善《福建工程学院学报》的学术规范与投稿评审制度,刊发更多高水平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论文,提升学报在学术期刊界的地位,积极推广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的优秀学术成果。

(六)科研评价体系改进计划

1.善《福建工程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遵循学科规律,构建符合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发展特点的科研评价制度;建立健全分类评价机制,完善不同学科、不同人员类型的考核评价方法,科学设置考核周期,引导教学科研人员潜心钻研、铸造精品;探索代表作制度,对发表在学校重点建设学科国内顶级期刊论文予以重点支持和业绩认定。

2.格遵循评价的质量标准,确立创新和质量为导向的科研评价制度。按照国内外通行学术评价原则和标准,进一步规范评价尺度和标准,建立健全具有学术公共性、稳定性的评价和奖励体系。

3.善以同行专家评价为主的评价机制,突出专家与同行在科研评价中的主导作用,充分尊重学术委员会在学术评价中的独立地位。

4.大力推进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加强学术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以科学评价促进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

(七)社会服务能力提升计划

打造区域发展智库,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继续办好“苍霞讲坛”,积极面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尤其是新福建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主动开展前瞻性、对策性研究;鼓励教师面向社会,推动优秀科研成果的普及和推广;加大科研成果向文化产业、决策咨询、公众普及、教育教学的转化,提高科研成果的应用水平;打造校地合作的重要平台,积极谋求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支持与合作,整合校内资源,政产学研紧密结合,提高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的为社会服务功能和水平。

(八)人才素质培养提高计划

1.加强哲学社会科学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哲学社会科学的教育教学质量,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在人文素质教育课程体系、通识教育课程体系建设以及应用型高校特色学生思想教育体系构建中的重要作用,完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体系,强化哲学社会科学的育人功能。

2.各二级学院通过各种方式积极引导、支持高年级本科生参与科研活动,提高科学文化素养,锻炼学生科研能力、提高学生创新能力的目的,形成寓教于研的人才培养模式。

四、保障措施

1.立组织机构,完善管理体制。学校设立“福建工程学院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统筹、协调和领导工作,研究并决定“繁荣办法”实施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社科处,负责“繁荣办法”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2.大经费投入,设立专项基金。学校多方筹措资金,设立“繁荣办法”专项经费,重点支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保证随着教育事业经费的逐年增加而相应增长。

3.强基础支撑和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快丰富专业图书馆馆藏,加强新兴交叉学科图书资料建设,加强研究资料建设,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提高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信息化、数字化建设水平。

4.强科研管理信息化和队伍建设,提高哲学社会科学管理工作的水平。实现与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的资源共享,提高管理效率;加强科研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提供坚实的条件保障。

 

 

 

                                  

抄送:

福建工程学院校长办公室                 2020110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