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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室内环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福建工程学院)2023年度开放课题基金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3-05-29浏览次数:148

福建省室内环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福建工程学院)

2023年度开放课题基金申请指南

本工程研究中心主要从事室内环境废物处置与回收技术、室内环境品质控制技术等方面的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为了营造中心创新、求实、开放、交流的学术氛围,设立福建省室内环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放课题基金。该基金用于资助围绕中心研究方向、创新性强、具有广阔应用前景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课题。中心诚邀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研究人员申请开放课题基金项目。

一、    资助对象

主要申报对象为985211高校的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校外科技工作者,其中在读博士生需其博士生导师同意并推荐,没有高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科技工作者需要两位同领域正高职称专家推荐。申报对象须主持过国家基金课题或项目组成员主持过3项国家基金课题。

同时,申报者还需由所在单位推荐方可提出申请。

为加强开放合作,项目组成员应包含一名以上(含)相应科研平台的我校教师。

二、    优先资助领域

1.      室内环境废物处置与回收技术

2.      室内IAQ检测与评价技术

3.  室内VOCs污染特性研究

4.  室内空气品质控制技术

5.  室内热湿环境改善关键技术

6.  室内给排水系统安全和节能技术

三、    资助额度和预期成果

开放基金实行限项申报,执行期限一般为两年,主要分为两类:

1.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3万元;

2.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1万元。

3.本平台申报不得超过2项,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1项,具体立项项目数量根据当年学校经费下达情况确定。

重点项目预期成果至少包含1SCI期刊论文或两篇EI期刊论文, 一般项目预期成果至少包含一篇EI期刊论文。发表的论文需以“福建省室内环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福建工程学院)”,英文名Fujian Provincial Indoor Environment Engineering Technology Research Center (Fuji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为第一单位。

四、    申报截止时间及评审方法

1.项目申请人须填报《福建省室内环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福建工程学院)2023年度开放课题基金申请书》(见附件),纸质材料一式3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寄送至本研究中心,同时将电子版文件(包括:签字、盖章页扫描件、已获批国家自然基金立项批文等)发送本研究中心。申报截止日期:2023615日,逾期不予受理。

2.形式审查合格的项目,本研究中心将按照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有关专家评审论证,择优予以立项资助。

五、    有关说明

1.获准资助的课题应按工程研究中心规定,项目负责人需及时向研究中心提供中期检查报告。本实验室根据进展情况有权终止资助研究课题。课题结束后,申请者须在3个月内向工程研究中心提出验收申请,提交验收申请书、学术论文等相关资料。对于在本年度资助课题研究中获得较突出成果的申请人,本实验室将在下一年度继续予以资助。

2.到期不能及时结题的项目应提前3个月提出延期申请,延期期限不超过一年且只能延期一次。

3.资助经费需按照纵向科研项目经费进行管理。

4.开放基金经费不外拨至外单位,在福建工程学院报销使用。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69号福建工程学院环境学院自强楼312

联系人:郑闽锋                邮政编码:350118

电话:13489194158             Email:zmfgogo@163.com

 

附件: 福建省室内环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23年度开放课题基金申请书

 

福建省室内环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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